关于开展全省智慧粮库建设及应用情况督导调研的通知
皖粮规网函〔2023〕28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食集团:
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全省智慧粮库建设,推动解决系统使用中的问题,结合主题教育,省局拟于近期在全省开展智慧粮库建设及应用情况督导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6-8月。
二、人员安排
由省局规划建设处联合局相关处室开展。
三、督导调研方式
1.书面调研
通过问卷方式对全省各市、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及承储省、市、县储备粮的库点智慧粮库建设及应用情况开展调研。
2.现场调研
从全省16个市随机抽取8个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重点查看承储省、市、县级政府储备粮库点,具体库点由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督导调研内容
1.智慧粮库建设情况。所有承储省、市、县三级储备粮的库点是否已纳入“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建设内容、施工质量是否符合省局相关文件要求;仓内视频监控、粮情检测系统是否实现全覆盖且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等。
2.信息化系统使用情况。省、市、县三级储备粮的购销和储备的全过程各环节业务是否通过“智慧皖粮”信息化系统开展;岗位人员能否熟练操作;数据是否完备、规范、及时更新等。
3.日常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运维资金是否保障到位;是否引入第三方运维服务;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人员培训是否到位等。
4.信息系统功能情况。系统各模块功能是否符合实际业务;人机交互界面是否友好;信息系统使用中有何问题;对下一步优化升级有何建议等。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督导调研是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站位,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辖区内行政管理部门及库点认真填写调查问卷(附件1),于6月20日前报省局规划建设处。随机抽到的市(另行通知)要提前谋划,充分做好督导调研相关工作准备。
2.强化责任。督导调研组须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对照督导调研内容,认真负责,逐项摸清。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并提出针对性解决建议,限期整改,同时跟踪督办,确保督导调研取得实效。
3.严明纪律。督导调研组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附件:1.调查问卷
2.汇报材料提纲
联 系 人:王春迎 0551- 62870632(传真)
王金超 0551- 62870720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