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运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运输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南安直属库购置粮食输送设备的批复》闽粮储备[2021]156号文批准购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MZCZ02-2021068号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3.2本项目只允许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函原件)。
3.3投标人对一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投标: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B、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C、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中标单位不得发生违规转包、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1年8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提前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8月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在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平台(http://lsj.fujian.gov.cn)、南安直属库公告栏、福建省闽咨集团官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镇内厝村莲湖路641号
电 话:13505926762
联系人:戴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3;
电话: 0591-87677863-804;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陈必、谢绍当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注明用途: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南安直属库粮食运输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账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账 号:3510 0801 0018 1500 09287
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注:
1、以上货物(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安装、调试、培训、保修、试运行、辅材、备品、税金等一切费用。总价超过合同包的最高限价的或货物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4、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考察,如有需要,投标人可自行与采购人联系相关事宜,所涉及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