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皖粮协〔2020〕4号
各粮油企业:
为扎实推进“中国好粮油”、“安徽好粮油”行动计划,打造一批绿色优质、健康营养的安徽好粮油品牌,让城乡居民“吃得健康”、“吃得营养”、“吃得安全”,更好服务“健康安徽”建设。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粮办规〔2020〕175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产品范围: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杂粮及其制品、主食食品。2020年度评审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产品,其它品种评审另行通知。
二、企业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三、粮油产品条件
(一)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产品正式投放市场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好的效益,粮油产品的品牌辐射力。
(三)产品必须是安徽产的优质品种稻谷、小麦、食用植物油原料。
(四)优先支持已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重点龙头企业、中华老字号、中国驰名商标、安徽名牌的产品。
(五)具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产品。
四、遴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各市粮食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粮油加工企业申报,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方式进行。
(二)报送样品。企业申报的待遴选产品,必须按规程扦样报送。每个样品要求2公斤装一份,送至省粮食行业协会。
(三)质量检测。所有参评样品在去除生产企业及扦样送样等相关信息后,由省粮食行业协会重新统一编号,交由具有粮油质检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产品检验报告,检测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专家评审。省粮食行业协会按规定要求,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根据检测报告、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实地现场考察,进行综合评审。
(五)产品公示。通过安徽粮食行业网公示“安徽好粮油”产品遴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明确申报产品的数量、品种、质量等级等信息,提供近三年产品品质、食品安全等指标第三方检验报告,提供原料产地、环境等级、原料干燥、储存、加工等相关证明材料、记录信息和资质文件。原料品种、产地等相关证明,要求包括生产基地、订单合同等。产地环境(空气、土壤、灌溉用水)要求符合国标二级以上,提供的证明包括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证明、发布的环境监测报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空气、土壤、灌溉用水检测报告等。要提供质监、安监部门出具的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证明,粮食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等行为的证明等。原料干燥、储存、加工等作业应当提供作业记录材料。
(二)产品遴选申报工作,由省粮食行业协会统筹安排。每个申报产品的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PDF格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必须一致。所有申报资料、产品样品于7月15日前报送至省粮食行业协会。
(三)产品遴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及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产品申报承诺书》上签字盖章。
(四)“安徽好粮油”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内由省粮食行业协会组织对产品进行随机抽检,经检验达不到要求的产品,及时从“安徽好粮油产品名录”调整退出。
联 系 人:张丽 韩倩倩 江强生
联系电话:0551-62870668/517/665
邮 箱:ahlsxh517@163.com
地 址:合肥市芜湖路275号
2.“安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3.产品申报承诺书
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