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粮食产业化项目库 (2020-2022年度)的通知
晋粮产字〔2019〕167号
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23号),为积极推动我省粮食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局决定建立2020-2022年度粮食产业化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省局将建立2020-2022年度项目库,根据我省重点投资方向及项目库中项目成熟程度安排选择项目,推荐争取列入省财政项目库进行三年滚动扶持。原则上今后省局扶持项目只在各市申报入库的项目中进行选择,只有纳入省局项目库的项目才具备扶持资格。
二、项目申报范围
粮食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主食产业化、面粉加工、杂粮加工、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等,可覆盖与粮食产业发展相关的“产”“购”“储”“加”“销”各个环节。
以下内容不属申报范围:水利设施、粮库迁建、储备油罐、检测中心楼房、道路修建、地面硬化、厂区绿化、粮食物流园、粮食产业园、冷链物流、批发交易中心、酒厂、调味品厂、物流运输车辆、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休闲特色小镇、博物馆、接待中心、专家楼、办公生活设施、综合服务区等。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市对辖区内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把关,于11月15日前,将本市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分年度分类型汇总后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产业发展处,上报正式文件的同时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附件),文件纸质版寄送至省局粮食产业发展处,电子版发送至省局粮食产业发展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辛剑波
电 话:0351-4043795
电子邮箱:sxlsjcyc@163.com
四、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2018年1月以后获得过有关项目资金补助的,请在申报过程中予以说明,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需认真核查落实。
(二)原则上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自补助资金下达后预计1年内可竣工验收的项目。
(三)此次申报只填报附表相关内容,暂不上报可行性分析资料。
(四)此前已申报,符合此次申报条件但未获资金、政策支持的项目可再次申报。
(五)请申报单位本着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有关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予以通报批评。
(六)项目申报结束后,我局将进行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扶持。
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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