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稻谷烘干、贮藏、加工一体化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稻谷烘干、贮藏、加工一体化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稻谷烘干、贮藏、加工一体化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TSLS2018-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志清
项目联系电话:0750-35038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山市粮食购销总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环北大道26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50-55361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龚志清 0750-3503824
代理机构地址: 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简要技术要求:包括大米自动包装系统、粮食加工生产线、粮食烘干设备等。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7.78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低温循环式粮食烘干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整体工程正式交付使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两项的复印件和第3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7.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0月17日 08:30 至 2018年10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江门经营部(地址: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1号新宁市场A座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