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省级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8〕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的通知》(国办发〔2018〕61号)和《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试点实施方案》精神,认真做好大清查工作,经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研究确定,2018年9月11日至13日在河南开封举办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省级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9月11日-13日培训(9月10日报到)。
地点:河南省开封市开元名都大酒店(开封市龙亭区郑开大道东1号,联系电话:0371-23399999)。
二、培训内容
(一)学习领会大清查试点动员视频会议领导讲话(播放录像);
(二)讲解大清查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
(三)讲解大清查实物检查方法;
(四)讲解大清查质量检查方法;
(五)讲解大清查账务检查方法,包括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和银行资金台账等检查方法;
(六)讲解粮食收购政策执行、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和财政资金补贴拨付使用等方面的检查方法;
(七)讲解行政执法与案件检查方法;
(八)讲解大清查应用软件操作使用方法。
三、参训名额
地方粮食部门417人(13个主产省每省16人,其他省区市和兵团每省11人);中储粮系统99人(集团公司7人、23个分公司各4人);农发行系统33人(总行2人、31个分行各1人);其他央企10人(中粮集团5人,中国供销集团5人)。
四、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集团公司、中粮集团、中国供销集团应结合各单位的具体分工,选派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粮食业务、具备授课能力的同志参加培训,并兼顾专业方向,确保每项培训内容都配有师资力量。各地粮食部门参训人员由本省(区、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负责人带队;中储粮和农发行系统参训人员,分别由总部相关负责人带队。参训人员务必全程听课,不得旷课、迟到,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予以通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名额安排组织报名工作,并将本省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书面和电子版)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参训人员请携带笔记本电脑。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联 系 人:孙国峰、温朝晖
电 话:010-63906966、63906903
传 真:010-63906952
电子邮箱:jubao@lswz.gov.cn
(二)河南省开封市粮食局
联系人:陈俊、王炳权
联系电话:0371-25996008、25996056
电子邮箱:kfslsjbgs@163.com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代章)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