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烘干项目招标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18年长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烘干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8年长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烘干项目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为2018年长兴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烘干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21吨粮食批式循环烘干机、天然气燃烧炉、辅助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的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采购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所投货物或服务。
2、供应商须提供省(部)级以上出具的产品农机推广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
4、供应商提供的烘干机产品必须进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最新目录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18年8月2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5.2本项目允许非会员单位投标,非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的投标人应当在该标段招标公告页面点击“非会员网上注册”进行一次投标有效的临时注册,凭“注册凭证”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生成“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该子账户缴纳保证金。
5.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栏目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或《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非会员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5日9:0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7.温馨提示
7.1投标人必须按本项目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自动生成的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缴纳保证金,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2投标用户企业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若有变更应及时更新;若不能及时更新,在开标时应提供新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信息不及时更新,又不能提供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导致保证金转出账户与诚信库中基本账户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7.3非会员投标的,开标时应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县前中街 地 址:长兴县镜水蓝庭9-1-202
邮 编:313100邮 编:313100
联 系 人:褚工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0572-6053012电 话:0572-6250311
传 真:传 真:0572-6250311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