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北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湖北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沙洋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沙洋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BXHCG2018-031
三、招标内容:湖北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沙洋县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烘干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该项目分为两个包段:一包为湖北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后港镇陈家嘴中心粮库、十里铺镇建阳粮站、五里铺镇刘集粮站批式循环干燥机各一组(含35T烘干机4台、生物质热风炉2台、圆筒初清筛1台、振动清理筛1台等等)。二包为湖北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毛李粮站、沈集粮站、高阳烟垢粮站、曾集北站批式循环干燥机各一组(含31T烘干机4台、生物质热风炉2台、圆筒初清筛1台、振动清理筛1台等等)。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一包408万元 、二包45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为主要设备(烘干机、热风炉、)制造厂商,且在湖北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4.所投产品须获得省农业部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可批量生产的《鉴定证书》或农业部公告农机鉴[2015]10号认可的推广鉴定。
5.本项目须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
6.企业近三年内有一个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7.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
9.企业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从事企业征信和信用评级等业务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只能报名参加其中一个包。
七、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套(以下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2.新核发的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年类似业绩;银行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近一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缴纳社保人员的花名册(近一年);2016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信用报告;鉴定证书;现场踏勘确认函。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是本单位职工)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注:报名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报名。
3.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8时至2018年6月1日17时(8:00至12:00,15:00至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4.报名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0层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8年6月19日8时00分至2018年6月19日9 时30分止
2.递交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1层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9日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1层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沙洋汇龙粮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1380726755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洋县荷花大道中路宝丽景国际城3A栋2单元10层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724-8638349
湖北曦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