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要求到2019年年底,全市完成18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
其中,滕州市小麦70万亩,玉米68万亩,小麦玉米连作68万亩;薛城区小麦23万亩,玉米19万亩,小麦玉米连作19万亩;山亭区小麦14万亩,玉米9万亩,小麦玉米连作9万亩,市中区,小麦9万亩玉米5万亩小麦玉米连作5万亩,峄城区小麦35万亩,玉米20万亩,小麦玉米连作20万亩;台儿庄小麦34万亩,玉米19万亩,小麦玉米连作19万亩。
据了解,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
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丘陵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 50 亩;
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
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
粮食生产功能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按照两年完成划定的总体要求,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原则。
试点示范阶段(2018年1—5月)。选定滕州市作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试点区(市)率先开展划定试点工作。
划定工作阶段(2018年6月—2019年11月)。在总结滕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市全面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2月)。在各区(市)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市级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粮机_粮食机械_粮油机械_粮食输送机_粮食钢板仓_粮食烘干机_环球粮机网【www.worldl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