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凤阳县陈圩、亮岗粮站产后服务中心烘干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凤阳县陈圩、亮岗粮站产后服务中心烘干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凤阳县陈圩、亮岗粮站产后服务中心烘干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ZFCG-H2017235/czcg201711-2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兵
项目联系电话:0552-2080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凤阳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凤阳县新城区
联系方式:郜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中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兵05522080566
代理机构地址: 蚌埠市胜利东路151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凤阳县陈圩、亮岗粮站产后服务中心烘干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主要为30吨低温循环式烘干机、斗式提升机、圆筒清理筛、出粮皮带输送机、生物质热风炉、控制柜、钢架平台、爬梯、护栏及溜管和非标件、标准件等辅助材料采购及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5、所有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没有被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暂停我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4日 17:00 至 2017年12月1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zggzy.gov.cn)“招标公告-政府采购-凤阳县”栏中“凤阳县陈圩、亮岗粮站产后服务中心烘干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后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交易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24日17时以后 ,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第二开标室[凤阳县新城区传媒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长秋路交叉口西北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备案-投标单位入库须知查询。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 。联系电话:
(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850-3300
(2)、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单位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网址:http://www.czggzy.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d659ce8d-a179-412f-b1c5-772eb8bed33f&CategoryNum=008 )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交易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补充说明和图纸等);
4、投标人的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
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上述保证金须按交易文件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陈圩、亮岗粮站产后服务中心烘干设备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38000064194
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转账至招标人指定帐户,中标人的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人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应及时向县公管局申请退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凭履约保证金收据 10 天内无息退还。缴纳附言须注明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