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粮食机械设备招标入围项目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日 期:2017年9月20日
招标编号:0714-EMTC-02-00207
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粮食机械设备招标入围项目进行公开入围选型。
2. 本项目共分5包,见下表:
包号 |
招标编号 |
产品类别 |
产品类型示例 |
1 |
0714-EMTC-02-00207/1 |
通风机 |
离心、轴流、混流风机等 |
2 |
0714-EMTC-02-00207/2 |
移动式粮食输送机 |
水平(伸缩)输送机等 |
3 |
0714-EMTC-02-00207/3 |
粮食清理设备 |
圆筒、震动、组合式等 |
4 |
0714-EMTC-02-00207/4 |
地上通风道(地上笼) |
地上通风道(地上笼) |
5 |
0714-EMTC-02-00207/5 |
汽车衡 |
数字式、模拟式汽车衡及其配套设备 |
6
|
0714-EMTC-02-00207/6 |
真菌毒素快检仪器 |
便携式真菌毒素定量快速检测仪器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并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3、采购范围包括:上述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4、供货范围:中储粮系统所属范围内的全国供货。
5、入围有效期:2年。(详见入围协议书)。
3.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包1—包3投标人须符合如下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
●投标人须为所投包次产品的制造商;
2) 包4投标人须符合如下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地上通风道(地上笼)及成套配套设备的制造商;
3) 包5投标人须符合如下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
●包5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4)包6投标人须符合如下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入围采购货物及服务;
●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为产品总代理商提供,则总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总代理商的相关授权;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的投标;
6)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7) 投标人须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提供合格、质量稳定可靠产品的能力;
8)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 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自企业成立起无重大偷税漏税行为;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入围后所提供的物资设备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报价不得高于以往给粮食系统类似产品的价格。成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后,须承诺在供货期限内按照本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入围协议》,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和采购合同总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数量。
4. 招标文件购买
1) 标书售价:600元人民币/包
2) 购买时间:2017年9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 00时 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3) 标书销售:
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登录“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采购网” 注册。
网址 http://bidding.ceiec.com.cn/。
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支付:
线上(网上)购买:完成“注册”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线下(现场)购买:完成“注册”后,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审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购买现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标书发售处)。
注:说明
①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请在汇款附言上注明招标编号。
②标书款发票:开立增值税发票以贵司注册时填写企业信息为准。
③务必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招标采购网”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填写。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8日当日上午8:00-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到美泉宫饭店内指定的会议室(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800米>,电话:88869999)。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定于2017年10月1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在美泉宫饭店内指定的会议室(北京市西四环北路125号<四季青桥南再往南800米>,电话:88869999)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邮 编: 100038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周璟、李岩(电话:010-52579656/52579273,邮件:zhoujing@ceiec.com.cn)
联 系 人: 王潇锐、鞠衍兵
电 话:010-52579318、52579306
传 真: 010-52579000-9318
账户名称: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帐 号: 346766002475
电子函件: wangxr@ceie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