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盘锦市粮库大米车间初清、碾米工艺设备技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辽宁盘锦市粮库大米车间初清、碾米工艺设备技改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辽宁盘锦市粮库大米车间初清、碾米工艺设备技改项目
项目编号:LNKL-jgxm201709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美涵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锦市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盘锦市
联系方式:张先生、138427632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范美涵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4.1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2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4.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4同一个品牌、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只接受一个有效供应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美涵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2777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2017年9月5日起至2017年9月7日(工作日8:30-16:00),携带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厂家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9月05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辽宁盘锦市粮库大米车间初清、碾米工艺设备技改项目;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及保修服务等;
3. 供货地点:盘锦市粮库院内;
4、供 货 期: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5、质量标准: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