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市太平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烘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117-2088
项目名称:明光市太平粮食产后服务中心粮食烘干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交货地点: 明光市明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明光市境内)
招标人: 明光市明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销售和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3、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粮食烘干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粮食烘干机必须具有部级或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6、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的承诺书、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格式后附);
7、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承诺书(格式后附);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规模: 投资预算额228万元。
招标范围: 粮食烘干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代理机构:芜湖华瑞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芦树青
电 话:0550-8031567
201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