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粮食仓储物流中转仓(钢板筒仓)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粮食仓储物流中转仓(钢板筒仓)项目,已由阜发改投资﹝2017﹞145号文件、玛发改﹝2017﹞178号文件下达该建设项目备案通知;招标人为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基础部分及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投标单位。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粮食仓储物流中转仓(钢板筒仓)项目
2、建设地址:昌粮集团阜康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城关粮站;昌粮集团玛纳斯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城镇仓库二库。
3、建筑规模:第一部分:钢板筒仓基础部分;第二部分:钢板筒仓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部分;
钢板筒仓总仓容2.3万吨计4栋及配套设施。其中,阜康公司1万吨2栋5000吨钢板仓建设、玛纳斯公司1.3万吨2栋6500吨钢板仓建设;钢板筒仓规格为直径约22米,高约28米。
4、资金投资额及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阜康公司1万吨2栋5000吨钢板仓建设、每栋 300万元,合计:600万元。玛纳斯公司1.3万吨2栋6500吨钢板仓建设;每栋400万元,合计:8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要求:2017年7月31日开工,2017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62天(日历日)。
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施工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钢板筒仓基础部分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钢板筒仓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部分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不超过15家, 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4、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钢板筒仓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部分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建建(2005)34号文定额计价法(附属设备采购);基础部分采用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8日(10:00时)至2017年7月12日(20:00时)(北京时间),钢板筒仓基础部分的投标企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钢板筒仓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部分的投标企业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基础部分4万元整;设备采购制作与安装部分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
单位名称: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北京中路支行
保证金账号:107044088500
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68
3、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7月8日10:00—2017年7月12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西部庭州)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树奇 联系电话:0994-2324589 1390994081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昌吉州建设局旁)
报名联系人:蔚欣利 联系电话:0994-2331855、13779267588
201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