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涞水县粮食局关于军粮供应站成品粮低温仓温控设施及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涞水县粮食局关于军粮供应站成品粮低温仓温控设施及功能提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64490020006
项目联系人:丁丹
项目联系电话:0312-5061286
采购人:涞水县粮食局
采购人地址:涞水县粮食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4532290
代理机构:河北盛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竞秀区复兴中路仁达园12号门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61286
预算金额:75.044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6月2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6-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6-21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A包:投标企业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B包: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采购需求。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3.所有参与投标单位须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办事处和维修服务站,保障采购人购买产品的售后服务。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叉车、厢式货车、面包封闭货车)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以先领取招标书为准。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如下资料原件:(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四)银行开户许可证; (五)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六) 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同时携带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以备案。谈判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资格后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BSM-2017-0015,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jyzt.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交易主体注册”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方可报名。涞水县注册咨询电话:0312-453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