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由河南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2016年粮安工程智能化粮库升级项目名单的通知》豫粮文【2016】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中原库)、中牟县金盛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牟金盛)、中牟0132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中牟0132库)和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兴隆库)(在以下统一简称招标人),资金为国家政策性补贴、地方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郑州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2.项目总体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仓储智能化” 是综合运用传感器技术、物联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智能识别技术、科学储粮新技术等,实现粮食储存数量精准化、粮情监测实时化、仓储监管智能化、库区作业自动化和日常管理可视化。保证粮库仓储数量安全、质量安全、信息安全和作业安全。仓储智能化升级项目是通过硬件及软件建设,将现有粮库建设成国内一流的信息化、智能化粮库,实现库区的联测联控、信息的互联互通,达到整个粮食收购环节不慢、粮食储藏换节不坏、粮食储藏数量不少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就是把多种传感器嵌入和装备到粮库的粮堆、仓库、地磅、办公建筑等各种物体中,并且被普遍连接,形成“粮库物联网”,然后将“物联网”与现有的局域网及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专网整合起来,实现业务管理与物理系统的集成。在此基础上通过各种手段提供丰富直观的数据再现和虚拟现实功能,实时感知和再现粮库整体状态,并利用数据挖掘和智能优化技术实现储粮粮情的智能化检测,储粮设备的智能化控制,仓储设施的智能化监控,达到辅助管理层管理决策的目的。该系统必须保证能与上级粮食主管部门信息平台有效及衔接。本次“仓储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粮食局于2012年7月发布的《粮油仓储信息化建设指南(试行)》和《粮油储存技术规范》、《粮油储藏 粮情测控系统》GB/T 26882-2011等有关技术规定,实现储粮管理由被动人工管理向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人性化管理的跨越。
2.2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内容:本次工程施工招标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包括各项专业验收)、资料整理移交及质保期保修等内容。(必须实质性响应和落实《河南省粮库智能化建设技术规范(试行)》《河南省粮食仓储业务数据接口建设要求(试行)》《河南省粮食仓储业务数据元标准(试行)》等6个标准,并将项目运行能够与省局“粮安工程”智能化管理平台联通作为合格条件之一,否则视为项目不合格。)(按照《河南省“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暨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豫粮文〔2016〕146号),4个项目单位的建设招标内容分别为:
中原库和兴隆库:二类项目。包含智能化主要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移动监管、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通风、环流熏蒸系统、智能安防、三维可视化、专家决策与分析系统、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中牟金盛:三类项目。包含智能化基本功能,包括无纸办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多功能粮情测控、智能安防、远程监管接口和中控室等;
中牟0132库:四类项目。智能化基础功能,包括业务管理、粮食出入库系统、安防监控、粮情测控、远程监管接口等.
2.3本次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安装阶段及调试(含保修期)、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
2.3投资金额:约1200万元(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3工期要求:中原库和兴隆库:90日历天;中牟金盛:60日历天;中牟0132库:30日历天;以上工期为施工(安装)工期,软件上线调试工期不得超过2个月,省信息平台具备接口条件后1个月完成有效链接并得到省信息平台的认定。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的监理资质;
3.3总监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为相关工程专业,项目总监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财务要求:2013 年—201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的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需提交材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13日至2017年3月 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到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西路169号阳光花苑23号楼1单元196号)报名。
4.2报名提交材料:投标人须携带本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3.5项”的证件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证件,并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3.1-3.5款所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
(注: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承诺不符合招标人要约条件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提交承诺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要约条件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中牟县金盛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中牟0132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 址:郑州市城东路与航海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东和中牟县城区
联 系 人:刘先生、李女士、谢先生、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西路169号阳光花苑23号楼1单元196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371-8778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