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办调〔201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航工业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定于3月下旬在杭州召开全国粮食调控与统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2017年粮食供求、购销等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提出有关措施建议,安排部署2017年粮食调控重点工作。
(二)交流各地在粮食收购、去库存、储备粮管理、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粮食产销合作、深化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三)会审汇编2016年度全国粮油流通统计年报。
(四)公布2016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考核结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分管局长、调控处处长和统计人员各1名;中央粮食企业统计工作负责人1名。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时 间:2017年3月21日报到,22日—23日上午开会,会期1天半。
地 点:浙江宾馆(浙江省杭州市三台山路278号,联系人:郑蔚,电话:18668089933,0571-87180808)
浙江省粮食局购销调控处联系人:张 军 胡淑平
电 话:0571-85773049,0571-85773067
国家粮食局联系人:赵泽林
电 话:010-63906229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粮食局按照会议内容第一项的要求,准备书面材料。同时,请专门就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落实和管理工作中的亮点、难点,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建议等准备书面材料,供会议期间座谈交流讨论。
(二)为提高粮食统计年报汇编数据质量,请各省(区、市)粮食局和中储粮总公司会前对上报我局的2016年度粮油统计年报的各项统计数据再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请有关省(区、市)粮食局将典型经验材料(电子版)于3月13日前报送我局调控司。
(四)请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性别、民族、手机)及到达航班、车次于3月15日前传真至浙江省粮食局。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