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粮食局:
为加强我市国有粮食企业烘干设施建设,提升全市国有粮食企业粮食烘干服务能力,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有粮食企业烘干设施建设的通知》(滁政办﹝2016﹞67号)、《滁州市国有粮食企业烘干设施项目建设实施办法》(滁粮联﹝2017﹞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召开2017年滁州市国有粮食企业烘干设施建设项目专家评审会,现就评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送审文本(材料),以县(市、区)为单位。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项目建设依据
项目是否符合宏观政策导向,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和相
关政策要求;项目是否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
2、执行条件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现有条件是否满足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实施是否区分轻重缓急,项目启动后是否能按时完成;项目实施有何保障措施等。
3、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测算标准和过程是否合理、合规,并体现厉行节约原则;项目经费编制是否具体化,经费预算与预期成效是否匹配等。
4、预期绩效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项目监管措施是否有力有效;是否具有较高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准备陈述材料。
项目单位(以县市区为单位)准备好陈述材料,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项目负责人向评审小组陈述评审项目相关情况,对项目的建设依据、执行条件、经费预算、预期绩效、专家疑问和进一步需了解的部分作详细说明。
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将作为批复项目建设和项目补助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于2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送审文本和陈述材料送仓储科,逾期不报将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波 18155026786、2180383
滁州市粮食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