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乐市粮食局粮食仓库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乐市粮食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BYZ2017030(2017长财购计[056]号)
2、招标项目内容:长乐市粮食局粮食仓库设备等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粮食进出仓工艺设备等 |
1批 |
长乐市粮食局 |
0591-28922225 |
长乐市 |
储粮通风熏蒸及气调工艺设备等 |
1批 |
长乐市粮食局 |
0591-28922225 |
长乐市 |
仓库空调及地上衡等 |
1批 |
长乐市粮食局 |
0591-28922225 |
长乐市 |
仓库安防及智能化设备等 |
1批 |
长乐市粮食局 |
0591-28922225 |
长乐市 |
3、预算资金:717.0782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07-11至2017-07-18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室
6、联系人: 陈丽清、 郑韶钦
7、联系电话: 0591-87872110-803 传真: 0591-87872060
公司网址: http://www.boyibid.com E-mail: fjboyi@vip.163.com
8、投标人资格:
(1)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原件; 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原件; ③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能体现缴费内容的缴费证明材料,缴费证明材料应有银行或税务、社保机构印章;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⑤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合同包1、2:(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该函在开标当日应保持有效;若开具该函所在地检察机关有特殊要求或规定不出具原件的,应随付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官方网上公告等)。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规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生产、经销的报价产品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应符合要求并提供书面承诺(如3C认证、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其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证明文件;招标文件未明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的允许在交货时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包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 2017-08-01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7-08-01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室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507 0142 1000 2888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