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凯丰种植专业合作社2016年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招 标 公 告
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舆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平舆县凯丰种植专业合作社2016年重大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加自筹,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2016-CG--G046-074
二、招标项目规模:
粮食烘干塔一套、色选机一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七台。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为本次采购货物的才,注册资金不低于伍佰万元,并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
4、供应商在距离平舆县城范围内100公里须具有售后服务网点,提供终身服务,售后三年内无偿服务,免费更换损坏配件;三年后换件按成本收费。
5、本次招标不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标(采购)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派代表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售后服务网点证明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获取文件,资料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叁万元整,于2017年1月17日下午17时前到帐,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 行:中国银行平舆支行 账号:246820578944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供应商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凯丰种植专业合作社2016年重大技术推广项目投标保证金”。
五、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8日9: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
六、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8日9:00时,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舆县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八、采购方平舆县农业局
地址:平舆县古槐镇解放街84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839904376
九、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
联系人:谷女士 电话:0396-2325057
十、监督单位:
平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396—5027396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