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周宁县粮食储备库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周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周宁县粮食储备库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周宁县粮食储备库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CS-2016(宁)0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593533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周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周宁县
联系方式:周先生,180593533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593-266626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号楼2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投标邀请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周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委托,对其所需的 周宁县粮食储备库项目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招标编号:XMCS-2016(宁)056
采购人:周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东街94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18059353383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16年 12 月 27 日起至2017年 1 月 10 日止(含节假日及公休日 ),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经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和未经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7 日09:30。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17年 1 月17 日09:30。
购买招标文件、递交相关投标文件的地点: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号楼20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购买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国家规定的时限前,按照规定的格式,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逾期或不按规定格式呈送的将不予受理)。
以上如有变更,我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德市周宁县政府采购网 (http://ndzn.fjzfc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号楼201 邮编:3521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小郭 0593-2666266
项目负责人: 陈先生 0593-2666266
财务联系人: 郭女士 0593-2666266
传 真: 0539-2666266
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http://ndzn.fjzfcg.gov.cn
投标人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等的帐户:
开户行名称: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户 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1000 3865 2070 0100 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③、投标人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缴税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④、投标人办公场所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⑤、投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1名(含1名)专业技术人员的中专含以上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⑥、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⑦、投标人由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企业 法人 代表人)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78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7日 08:30 至 2017年01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号楼201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转账或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长兴城D区8号楼2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