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县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粮食烘干机等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农业局委托,就宜阳县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宜阳县支持规模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重大技术推广补助项目
二、招标编号:宜政采【2016】147号
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6-12-890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192万元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5.1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5.2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内容 |
技术参数 |
数量 |
一 |
植保无人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2台 |
一 |
太阳能杀虫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60个 |
二 |
粮食烘干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2台 |
三 |
自走式喷雾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6台 |
六、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2 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经销商,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机械的生产或经销,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若为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3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2013年、2014年、2015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新成立企业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审计报告);
7.4 提供2016年1月以来任意2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5 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期间内);
7.6 各供应商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如同时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标段预算控制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7.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9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8.2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3 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开户许可证和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2016年1月以来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为公告期间内)。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十一、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宜阳县农业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98875684
联系地址:宜阳县李贺大道
招标代理: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13号1323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3636223 18037629360
邮 箱:624903915@qq.com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