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函人事〔2016〕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人事教育部门,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局关于深化粮食行业人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粮人〔2014〕225号)、《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发改粮食〔2016〕2178号)以及2016年全国粮食行业人才兴粮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组织各单位报送2017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作总体安排
(一)2017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仍采取集中鉴定与单独鉴定相结合的方式,分别于4月和9月各组织1次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具体职业等级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对于统考无法满足鉴定需求的地区和单位,可申请单独鉴定,并纳入年度鉴定计划统一管理。
(三)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有计划地开展高级工、技师等级培训鉴定工作。高级技师等级鉴定工作由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加强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协作,认真做好基层职工培训鉴定需求摸底调查,确保鉴定计划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二)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2017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国家局鉴定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王小可
联系电话:010-6609438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电子信箱:ls_jdzx@sina.com
附件:2017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申报表
国家粮食局人事司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