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正式下发《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争取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指标底线,粮食播种面积不低于500万亩,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41.5万亩;粮食年生产能力达到30亿斤以上,粮食自给率达到50%以上。
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多种途径开辟土地资源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基本农田红线,确保现有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林委等部门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审计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新增5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积极推行“坡改梯”和旧庄基地复垦,多种途径开辟土地资源。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好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灌区灌水保障率达75%以上。
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禁止“转圈粮”和“打白条”
在确保“三农”各项政策相对稳定的基础上,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落实支持保护补贴向粮食主产县(区)倾斜,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倾斜的政策,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抓好粮食收购,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保持辖区内粮食供需平衡,依法查处各类违反收购政策和坑农害农的行为,禁止“转圈粮”和“打白条”,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稳定。鼓励和引导骨干粮食经营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粮食生产者分享加工销售收益,努力提高种粮比较收益。
“放心粮油”全覆盖
建成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017年年底前,全市建成布局合理、全面覆盖、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应急供应。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至少主城区及区域性中心城区每3万人,各大型人口密集社区均至少配备1个应急供应网点的标准,确定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数量,实现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全面覆盖。保持市、县级成品粮油储备合理规模,满足10—15天市场供应量。
2018年年底前,在全市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成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的粮油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吃到“放心粮油”。建立以西安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为核心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检验监测。健全粮食产地准出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建立粮食质量追溯体系,完善不合格粮食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并建立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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