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以2016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及粮食收购资格情况;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区粮食局对库存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成立了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宿豫区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4月7日,领导小组根据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了基层各单位领导、会计、保管员专题会议进行布署动员,同时对相关业务进行了培训说明。在企业自查过程中,4月8日—4月14日,由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6人参加,深入8个基层企业、15个存粮点,166口仓进行现场督查,帮助企业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检查方法及要求,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所有存粮货位进行逐一核对、检查、测量,现场扦样检测容重、等级、水分、密度等,按照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逐一核对,通过盘点实物,核对账务,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库存真实、数据可靠、储存安全。
同时,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全区粮食库存真实、安全,目前,全区粮食库存检查自查工作已圆满结速并通过了市级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