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该条例有三大亮点:一是整合了政府土地整治相关资金,提高了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二是鼓励土地权利人自筹资金和其他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三是保障发展用地需求,明确市场机制,规定了新增耕地指标管理要求。《条例》特别规定,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形成的新增耕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发展和建设。
土地整治是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理,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对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复垦。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整治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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