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规范从业行为。按照“谁发证、谁审核、谁管理”的原则,做好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和核查工作,两年来共依法核销30份粮食收购许可证。依据《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标准》的规定,对全市120余家涉粮企业逐户核定企业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数量,依法进行监管和定期核查。
二是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抓好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工作。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坚持政策性收购和市场化收购双轮驱动,坚持依质论价,加强粮食收购管理,确保不出现卖粮难等问题。推广“一站式”收购服务方式,让农民卖“放心粮”、“舒心粮”。2015年夏粮入库小麦突破15万吨,再创历史新高。
三是严格粮油质量监管。积极宣传和贯彻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执行粮食质价政策,做好各类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每年送检小麦、稻谷样品达30份以上,严防问题粮油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