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进一步增活力,强监管。为进一步缓解仓容不足的矛盾,提升全市粮食仓储条件,增添粮食购销企业的活力,通过引进民营企业,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到国有粮库仓储建设中来。加强对面上所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管,除政策性粮油业务外,其他经营业务若涉及到使用国有企业牌子的,均需报批粮食局备案。对所有挂集体牌子的购销企业公章进行集中管理,由粮食局抽调专人进行专管,确保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完善企业“库贷挂钩”管理,在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基础上,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有效规避集体的法律风险。
三是进一步勤探索,促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79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研究,对27家粮食购销企业,按照租赁期限,成熟一个、改革处置一个。对点小、不在规划布点内,并已缺乏收储条件的粮食购销企业,按照租赁年限到期收回,实现资产的顺利交接。对其中暂时处置不了的资产收归国有管理;在清算交接到位的基础上,对其中符合处置条件的资产,经市政府和市国资办批准,按规范程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竞卖的方式,实施资产公拍。这些推进粮库资产整合优化的举措,既为非规划库点改革整合起到示范的作用,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所得收益部分全部用于库点改造,更好地推动和促进产业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