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大检查覆盖全区所有涉粮企业、涉粮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国务院、自治区、国家粮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消防安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责任是否到人;是否制订消防应急预案,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
药剂和危化品管理与使用情况。储粮化学药剂管理是否按照实行集中存放、专仓储存、双人双锁、专人管理要求;存放药品药剂库是否符合坚固耐用、保温、隔热;监控、通风系统是否运转正常,是否符合防潮、防渗漏等要求。
储粮安全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安全情况。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