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和未来发展的角度审视,粮食经纪人要能够大展身手,还需要社会给予腾飞的“翅膀”。
在艰难中行进的粮食经纪人,背负着沉重“包袱”,归纳起来就是“五缺”。
发展缺技能
主要由农民,粮食或商业、供销部门下岗职工,以及部分城镇谋生人员组成的粮食经纪人,队伍虽然庞大,但普遍缺乏经营粮食的技能。
出身农民的粮食经纪人,既是粮食生产者,又是粮食经纪人。农忙时干农活,闲暇时从事粮食贩运。对于粮食生产,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内行。可是从事粮食贩运,他们就显得有些吃力。将自家的粮食卖给粮食收购部门,他们能够整干扬净;从其他乡邻手中购进粮食再卖给他人时,就缺乏整干扬净的手段。如何辨别粮食水分、杂质等质量指标,他们也只能靠经验。
“隔行如隔山”,从商或者从供销部门转行到贩卖粮食的经纪人,往往需要交纳不菲的“学费”。粮食人人离不了,但是,并非每个人都对粮食的属性能够了解。虽然粮食行业属于商业经营的范畴,可是,搞懂粮食,经营好粮食却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达到驾轻就熟的地步,不经过一定训练、掌握必要的技能是不可能的。
城镇谋生人员跳到粮食经纪人行当,更是“万丈高楼平地起”。小打小闹,或许能够在粮食贩运中赚一点小钱;一不留神,说不定就会栽一个大跟头,亏得血本无归。没有特有的技能,就难以成行。
缺乏技能的粮食经纪人,在发展的道路上困难重重。
周转缺资金
作为一种基本的商业行为,经营粮食免不了需要相当数量的资金。
从粮食经纪人的组成来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并没有多大的自有资本。我国人平耕地仅有7.5亩,长期从事粮食生产的粮食经纪人,如果仅靠种粮积累的收益资金从事粮食贩运的话,一辈子也不可能做大。按照现在我国粮食生产收益计算,一亩耕地一年种粮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除了家庭开销,所剩无几,哪有多少钱来搞粮食经营?
粮食或者商业、供销部门的下岗职工,在企业改制、破产清算时,所得到的买断工龄费用上限也只有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仅有两三万元罢了。安置家庭之后,也没有多少可供周转的资金。
粮食,既是笨重商品,又是需要大量资金才能够经营的商品。同时,粮食商品又是微利商品。经营量少了,赚不到什么钱;经营量大了,就需要大把的票子。一般来讲,粮食经纪人贩卖一斤粮食的毛利,仅在0.005-0.01元左右。贩卖一汽车20000斤粮食,才能赚到一两百元钱的毛利。而20000斤粮食,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如果是小麦需要本钱23600元;如果是中晚籼稻,需要本钱27600元钱。除去吃喝等开销,一天只贩运一次,就没有什么钱可赚。要想有钱可赚,粮食经纪人最起码要有10万元以上的资本。
粮食的季节性特点,决定了粮食经纪人必须抢抓时机。如果在粮食上市季节抓不到粮源,等收购结束后,就失去了贩运的机会。这就要求粮食经纪人具有贩运粮食更多的资本。一方面可以多收粮食,另一方面可以审时度势,择机出售,卖出好价钱。
在现阶段,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对粮食经纪人都没有金融支持政策。很多粮食经纪人就是因为缺乏周转资金,而错失良机。
经营缺设施
不同于农民自产自销粮食,粮食经纪人经营粮食没有必要的设施设备不行。
在农村劳动力普遍缺乏的情况下,农民收获粮食之后,一般在田边地头就地卖粮。这样的粮食,不是水分过高,就是杂质过大。既需要晒场,又需要整理工具。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很多地方的粮食晒场已经不复存在。现在要找一个像样的粮食晒场真比“上青天”还难。
用现在农村的宝贵土地来建设粮食晒场,已经没有多大可能性。解决粮食的干燥问题,最为现实的办法,就是购置烘干机。
无论是购置烘干机,还是整理设备,存放粮食,都需要厂房。而粮食经纪人大多只有住房,即使借用别人的门面房,面积也有限。
设施设备的缺乏,制约着粮食经纪人的发展壮大。
行业缺指导
与很多成熟的行业存在显著差别,粮食经纪人行业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
人员多,凝聚力少。在粮食主产区,一个县的粮食经纪人动辄数以万计,可谓是一个庞大的队伍。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人数众多的队伍,却像“散马无龙头”。由于没有人员组织,基本上是各自为政,凝聚力少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盲目多,前瞻者少。缺乏组织、缺乏指引的粮食经纪人,在粮食经营上可谓是“月亮走我也走”,跟着风跑。当新粮上市后,看着别人收粮,就纷纷参与到抢收粮食大军中;看到别人不收粮,就迅速缩手。对市场缺乏前瞻性的判断,使很多粮食经纪人稀里糊涂血本无归。
管理多,关心者少。在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主导粮食市场的格局下,对粮食经纪人往往是管理多。由于粮食经纪人经营缺乏规范性,无形之中就成为了执法部门打击的对象。
没有行业的有效指导,粮食经纪人难以成为社会承认的合法经营者。
税收缺优惠
粮食经纪人看似个体力量不大,但是对社会贡献不小。他们走村串户上门收购粮食,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紧张的矛盾;他们就地就业,缓解了社会就业的矛盾;他们在从事农业生产之外获得另一份收入,缓解了部分农民增收难的矛盾;他们将农村小市场与社会大生产连接起来,促进了粮食流通;他们及时将农民生产的粮食产品售出,减少了粮食资源浪费……。
粮食经纪人对社会的贡献有目共睹。但是,国家对粮食经纪人在税收上没有多大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现在“对农民销售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果品、粮食等,销售额在起征点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也就是说,粮食经纪人仅能够享受“销售额在起征点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起点是每月销售额5000元。按照现在的粮食市场价格,粮食经纪人每月贩卖4200多斤小麦,或者3600斤中晚籼稻之后,就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了。对于仅能够获得贩卖粮食微利,又对社会贡献很大的粮食经纪人来说,国家在税收上还缺乏应有的支持。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粮食经纪人成长艰难,发展更艰难。要让粮食经纪人展开腾飞的“翅膀”,国家和社会有关方面应在政策上给与更大、更优惠、更实际的支持。
纳入农民培训计划
粮食经纪人是亿万农民中的一个群体。这个群体相对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广大农民群体,仍然是一个处于成长阶段的群体。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粮食经纪人的独特作用,是不可取代的。粮食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虽然在我国大力推行,但是由于生产观念、地域特点等各不相同,分散的、小规模,甚至一家一户的粮食生产方式还有漫长的历程。
我国粮食生产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的粮食流通不可能通过一种方式就能够解决问题。无论是执行国家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还是实行目标价格等,都不可能由一个粮食收购主体来收购农民生产的全部粮食。开放的粮食市场,更要注重发挥多元化市场主体的作用。
粮食经纪人是从起点上连接粮食生产和流通的重要角色。培育、壮大粮食经纪人,是搞活我国粮食流通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对粮食经纪人素质提高,也应纳入议事日程。
国家在制定农民培训计划时,要将粮食经纪人的培训作为培训重点之一。利用“阳光工程”等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将粮食经纪人作为培训新型农民的重点,给予支持。
有关部门在制定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时,将粮食经纪人纳入职称评定范围。凡是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相应的技术职称。符合政府津补贴条件的,给予相应的待遇。
提供金融贷款扶持
目前,我国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上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如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土地附着物抵押贷款等等,为农业、农村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对粮食经纪人的金融支持上,还显得十分薄弱。
针对经营粮食需要大量周转资金的特点,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产品,对粮食经纪人给予支持。
金融部门对粮食经纪人贷款最为担心的,恐怕是贷款本息的收回问题。在此方面,可以采取资产抵押的方式,如粮食经纪人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也可以采取联户联保贷款的方式;还可以采用粮食仓单质押的方式以及行业协会担保贷款等等。
数量庞大的粮食经纪人队伍,是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产品的新领域。只要措施得当,不仅可以助力粮食经纪人搞活粮食经营,更可以使金融资本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组建行业协会组织
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粮食经纪人队伍不可能由政府或者某一部门来进行专门的组织和管理。要发挥粮食经纪人的作用,就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将他们组织起来,维护他们的权益,发挥他们的作用。
作为民间组织的管理者,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组建粮食经纪人行业组织的职责。根据粮食经纪人的要求,民政部门帮助选好牵头人,筹建诸如“粮食经纪人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一旦条件成熟,就按照民间组织条例,让粮食经纪人选举协会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协会章程,依规依法开展活动。
粮食经纪人协会成立之后,要及时制定行业自律规定,让所有粮食经纪人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要根据会员的合理诉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协调,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要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国家的粮食政策、法规、质量标准、经营技能等,有序开展经营。
适度给予财政补贴
作为广大农民中的一个群体,粮食经纪人依然像广大农民一样,是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粮食经纪人队伍的进一步发展,仅靠自身的力量,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鉴于粮食经纪人在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搞活粮食流通中的特殊作用,国家和各级财政应适度给予补贴。
给予仓库建设补贴。粮食经纪人经营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依靠现有的住房或者租赁的房屋,已经不能够适应业务的需要。扩建、改建、新建粮食仓库,不仅是经营业务数量上的需要,更是保证粮食收购、储存质量的需要。但是,标准化的粮食仓库建设资金,一般粮食经纪人很难一下子拿得出。即使能够拿出来,也将占用经营的流动资金。因此,对于建设粮食仓库的资金,可以采取粮食经纪人自己出一部分,找金融部门贷款一部分,国家或者各级财政补贴一部分的办法,共同帮助解决。
给予购买设施补贴。粮食收购整理设备、粮食质量检测设备、粮食运输工具,是粮食经纪人必不可少的基本工具。没有这些基本工具,就无法保证粮食收购质量。不仅赚不到钱,还会导致粮食因质量问题发生损失,造成粮食资源浪费。现在,大型粮食振动筛、专业的粮食质量检测设备、粮食运输工具等少则几千、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不等。对于购买这些设备,国家应列入购买农机具的范围给予补贴。
粮食收购的季节性和应对天气的时效性,迫使粮食经纪人也要购买烘干机。对于自愿购买烘干机的粮食经纪人,国家也应按照购买农机具的政策给予补贴。
给予培训资金补贴。为了保持行业与时俱进,粮食经纪人行业协会等粮食经纪人行业组织,每年都要举办政策、业务技能培训班。作为社会组织,这样的协会会费不足以支付培训费用。各级财政应本着这种培训的公益性质,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税收收费政策优惠
粮食经营本大利小。粮食经纪人从事粮食经营,主要是赚取辛苦钱。付出的多,回报少。鉴于他们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更多的是服务于粮食生产和流通的特点,国家应在税收收费政策上给予优惠。
放宽粮食经营额。一个职业能否干下去,只有基本收入足以维持本人及家庭基本生存时,才能够维持。否则,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对于从事粮食经营的粮食经纪人来说,只有当他们经营粮食的收入至少不低于农民工平均工资时,他们才会继续干下去。以2014年为例,全国农民工月平均工资2864元,同比增长9.8%。以此计算,每市斤粮食毛利0.01元,需要贩卖143.2吨粮食,按照2015年最低收购价,折合小麦332224元;折合中晚籼稻395232元。一个粮食经纪人每年贩卖粮食492吨,才能达到农民工的平均工资。随着工资的增长,以后每年还会增加。因此,建议国家将粮食经纪人贩卖粮食的数量放宽到每年500吨,或者按照当年粮食市场价格,依据500吨计算销售额,作为起征点以下免征增值税;超过500吨的减半计征税收。
建立粮食运输“绿色通道”。现在粮食流通费用差不多占到了粮食销售额的30%多,尤其是过桥过路等费用,加重了粮食经纪人的负担。为了降低粮食流通成本,减轻粮食经纪人的负担,建议国家免收粮食过桥过路费用以及高速公路收费,建立起粮食运输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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