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提前谋划制定夏粮收购“三防”预警方案,重点防范“抢粮、套补、转圈粮”。一是切实做到签订合作收购小麦协议书。由发改委牵头,对两家收购企业按照2015年发改委粮食局划定的收购片区敞开收购,签订双方合作收购协议;收购的商品小麦总量(以财政补贴数量为准)进行分配,分配的比例双方各50%,并在2015年10月30日以前,双方必须对当年收购的小麦数量进行清算,认定完毕,确保双方小麦收购数量保持约定的各占50%的比例,有效的防止了收购企业“抢粮食”。二是严格执行政策,抓好政策落实。按照小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及国家质量标准,采取做库、做站的方式收购。做到敞开收购,不停收、不限收、不拒收;严禁粮食经纪人直接参与收购粮食,也不得委托面粉加工企业收购粮食;杜绝“打白条”、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确保了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三是严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发改委粮食局负责在夏粮收购前和夏收期间对粮食加工企业库存原粮数量进行检验,监督其在夏收期间的购进和加工用量,预防加工企业的原粮在收购期间流入夏粮收购市场;检查收购企业在执行粮食直补收购政策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储备轮换过程中有无即购即销、虚购虚销、买陈抵新、低收高转、未轮报轮、出现“转圈粮”、套取补贴,规范了市场秩序。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快速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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