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法制油工艺介绍
来源:环球粮机网发布时间:2015-07-26 12:42:27
浸出法是采用溶剂油(6号轻汽油)将油脂原料经过充分浸泡后进行高温(260度)提取,经过“六脱”工艺(即脱脂、脱胶、脱水、脱色、脱臭、脱酸)加工而成。最大特点是出油率高,生产成本低,价格低于压榨法。
高温精炼工艺损失了天然植物油的原汁原味,脂溶性维生素会受到破坏,且残留微量“6号”轻汽油,新出台的国家标准规定,浸出色拉油溶剂残留标准一二级每公斤不得超过10毫克,三四级不允许超过50毫克,这说明合格油品中仍然含有汽油残留。新标准还规定在油桶的标签上要标出压榨或浸出,还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者自己选择.
而相对于压榨法这种非常古老的生产方法,浸出法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溶剂,利用油脂与所选定溶剂的互溶性质,通过溶剂与处理过的固体油料中的油脂接触而将其萃取溶解出来,并用严格的工艺脱除油脂中的溶剂。与压榨法相比,浸出法制油粕中残油少,出油率高;加工成本低、劳动强度低,工作环境良好,粕的质量好;油料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利用。
从毛油到成品油 不管是压榨法还是浸出法制取的油脂,都还不能吃,它被称作毛油。毛油中含有种种杂质,包括原料中的,榨取或浸出过程中产生的。有些杂质对人体极为有害 (如棉籽油中的棉酚) 。毛油经过进一步加工 (即精炼),去除杂质,成为可以食用的成品油。从毛油到成品油的加工过程,一般指脱胶、中和、脱色、蒸馏脱臭。也就是说,压榨和浸出只解决制取毛油,而使毛油变成成品油,都必须经过一个化工过程的精炼。
食用油浸出市场
目前,在发达国家,浸出法制油工艺占到整个制油能力的90%以上。影响食用油好坏的因素不是生产工艺,而是精炼程度及生产过程中是否严格按规范操作。采用浸出法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如果在精炼时不能严格按“脱溶工艺”规范操作,那么在最后的成品油中会残留较多的溶剂,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油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脏器有一定的刺激和伤害。而压榨法所用的原料中黄曲霉或黑曲霉等如果没有处理干净,也会影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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