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传达了《江西省2015年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明确了补贴对象和基本条件,强调了补贴项目申报、验收和补贴资金发放等规程,并发放了《致2014-2015年种粮大户告知书》。同时,要求各乡镇(场)加强项目全程监管,若发现弄虚作假、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按赣财建[2015]43号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据统计,2014年全县实际耕种水田面积3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122个,2015年度大户补贴项目可用资金793.265万元(含2013年节余15.475万元和2014年节余146.79万元)。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将根据大户申报情况,进行统一会审,择优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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