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油料种籽含油量测定法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oil content in oilseeds
GB 14488.1-93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659-1988《油料种籽含油量――正已烷或石油醚提取物的测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石油醚测定油料种籽含油量的定义、原理、使用的试剂、仪器、操作方法以及结果计算。
本标准适用于油料种籽中含油量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
GB/T 14488.2 油料种籽杂质含量测定法
3、定义
油料种籽含油量是指用石油醚作溶剂进行提取所得提取物总量。
4、方法原理
利用脂肪溶于有机溶剂的特性,用石油醚作溶剂,将油料种籽中的石油醚可溶物提取出来,除去溶剂即得到油料种籽的含油量。
5 、试剂
5.1 石油醚(HG 3-1003,AR)沸程:30~60℃.
5.2 石英砂(C.P)粒度:0.5~1.0mm。
6 、仪器与用具
6.1 小型捣碎机或适当的磨碎机:能快速的将中等大小的油料种籽捣碎成均匀的细颗粒状(粒度:<2mm)。该仪器应易于清洁,粉碎时不发热、水分及挥发物和含油量无明显变化。
6.2 小型电磁碾磨机:该仪器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试样研磨成颗粒均匀且细度小于160μm,并易于擦净至研磨容器中不留试样及油迹。
仪器主要部件:不锈钢容器(容量约35mL),内置不锈钢活动撞管(内径20mm,外径30mm,高48mm),加盖后可密封紧固,容器外有冷却水装置。在电磁场作用下,容器内的活动撞管可连续上下撞击试样,撞击速度3000次/min以上。
6.3 瓷研钵或玻璃研钵。
6.4 抽提器:回流式抽提器或直滴式抽提器。
回流式抽提器包括抽提瓶、抽提管、冷凝管带溶剂回收部分,抽提瓶容量200~250mL,瓶口内径不小于50mm。
6.5 滤纸筒或折褶滤纸筒:无石油醚可溶物,筒的高度应超过抽提管的虹吸部分5mm以上。折褶滤纸筒折褶法见附录A(补充件)。
6.6 电热恒温水浴:控温要求±2℃。
6.7 电烘箱:有鼓风装置、控温要求±2℃。
6.8 干燥器:装有有效干燥剂。
6.9 天平:感量0.0001g和0.01g两种。
6.10 脱脂棉、脱脂线。
7 样品制备
7.1 大中粒的油料种籽如花生、大豆、棉籽等,分取30~50g样品除杂,用小型捣碎机快速地捣碎成均匀的细颗粒状(粒度<2mm)。带壳油料在除杂后,逐粒剥壳,仁、壳分别称量,然后将籽仁同上捣碎。将捣碎物装入带盖广口瓶待用。同时,测定捣碎后样品水分含量,作为计算干基含油量用。样品当天制用。
7.2 小粒油料种籽如油菜籽、芝麻等,分取除去杂质的净试样20g,装入带盖广口瓶中备用,同时测定其水分含量。
8 操作步骤
8.1 准备试样
8.1.1 称样:称取约2~5g试样于铝盒中,精确至0.01g。
8.1.2 预干燥:如果试样水分大于10%,则需将装有试样的铝盒放入不高于80℃的烘箱中烘约30min,使试样 水分含量降低到10%以下。
8.1.3 试样碾磨:用电磁碾磨机碾磨:如果没有电磁碾磨机,可用研钵进行人工研磨。
8.1.3.1 电磁研磨机碾磨:将预干燥并冷却后的试样全部倒于碾磨机的容器内,加入石油醚至容器约三分之二处,加盖并打开冷却水,碾磨2~5min。
8.1.3.2 人工研磨:将试样倒入研钵中,加入约2g石英砂,手工研磨成细粉呈出油状。检验碾磨程度是否可行,见附录B。
8.1.4 碾磨试样转移:将准备好的抽提瓶和抽提管连接起来,把已垫好脱脂棉的滤纸筒放入抽提管中,再将碾磨容器内的已碾磨试样通过玻璃漏斗,小心移入滤纸筒中,并用蘸有少量石油醚的脱脂棉擦洗容器内外及玻璃漏斗,直到容器内外及玻璃漏斗上无试样和油迹为止。最后将脱脂棉一并移入滤纸筒内,用脱脂棉封顶,压住试样。
8.2 测定
8.2.1 准备抽提瓶:将洗干净的抽提瓶在103±2℃烘箱中烘1h取出,置干燥器中冷却1h,称量,精确至 0.0001g。继续烘干,冷却,称量,直到两次称量的差不超过2mg。
8.2.2 抽提:将石油勉入抽提瓶内约三分之一处,把装有滤纸筒的抽提管与抽提瓶接好,装上冷凝管,打开冷却水,然后,将其放在电热水浴上加热,水温控制在75℃左右,使石油醚回流速度至少每秒3滴,约2~3min回流一次,抽提2h(人工碾磨试样抽提时间自行试验确定)。
8.2.3 烘干:抽提2h后,用长柄镊子取出滤纸筒,然后回收石油醚,取下冷凝管和抽提管,将抽提瓶放在电热水浴上蒸发除掉大部分溶剂。再用干净纱布将抽提瓶外部擦净,放入103±2℃烘箱中烘20min取出,置干燥器内,冷却1h, 称量,精确至0.0001g,再放入103±2℃烘箱中,烘10min,冷却1h,称量,直至两次称量的差不超过2mg。抽提瓶增加的质量即为所取试样中含油的质量。
注:①含挥发物较多的油(如椰子油、棕榈油等),必须在常压80℃以下烘干。
②干性油(如桐油)必须用减压烘干法烘干。
③提取的油应该是澄清的,否则要测定其中杂质的含量,校正测定结果,见附录C(参考件)。
④测定蓖麻籽含油量时,因为蓖麻油难溶于石油醚中,则应用乙醚作溶剂。
8.2.4 测量次数:同一试样进行两项测定。
9 结果计算
9.1 计算方法和公式
9.1.1 含油量以试样的质量百分率或试样干物质的质量百分率表示。
按式(1)、(2)计算:
含油量(湿基%)= 1.jpg …………………………………………(1)
含油量(干基%)= 1.jpg ………………………………(2)
9.1.2 原始样品水杂下含油量的计算:
①水分以毛样测定,按式(3)计算:
含油量(%)= 1.jpg …………………………(3)
②水分以净样测定,按式(4)计算:
含油量(%)= 1.jpg ………………………(4)
③水分以除去大杂质的半净样测定,按式(5)计算:
含油量(%)= 1.jpg ……………(5)
9.1.3 标准水杂下含油量计算:
①水分以半净样或毛样测定结果表示,按式(6)计算:
含油量(%)= 1.jpg ……………………(6)
②水分以净样测定结果表示,按式(7)计算:
含油量(%)= 1.jpg …………(7)
以上式中:m0――试样的质量,g;
m1――空瓶的质量,g;
m2――干燥后抽提物与抽提瓶的质量,g;
M――每百克试样中含水分克数,g;
M1――每百克原始样品(毛样)中含水分克数,g;
M2――每百克原始样品(净样)中含水分克数,g;
M3――每百克原始样品(除去大杂质的半净样)中含水分克数,g;
M杂――每百克原始样品含杂质克数,g;
M大杂――每百克原始样品含大杂质克数,g;
M小杂――每百克原始样品含小杂质克数,g;
M标水――标准规定水分百分数,即每百克样品中含水分克数,g;
M标杂――标准规定杂质百分数,即每百克样品中含杂质克数,g。
同一分析者,同时测定或相继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4%,则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如果两 次测定结果之差超过0.4%,则另取二份试样再进行测定。如测定结果仍超过0.4%,而前两次测定平均值与后两次测定平均值之差不超过0.4%,则取四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计算测定结果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注:公式(6)计算标准水杂下含油量,由于标准规定水分以半净样测定,但未规定大杂质含量标准,而且大 杂质含量一般很少,因此将半净样测定结果视为毛样测定结果计算。
9.1.4 测定带壳油料含油量,分别用公式(8)和公式(9)、公式(10)进行计算。
带壳油料出仁总量(g/100g)= 1.jpg …………………(8)
带壳油料含油量(干基%)=1.jpg ………………………………………(9)
带壳油料含油量(原始样品湿基%)= 1.jpg ……………………(10)
式中:N――带壳油料子仁含油量(干基%);
A――每百克带壳油料出仁总量,g;
M原始――每百克带壳油料(原始样品)含水分克数,g。
同一分析者,同时测定或相继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4%,则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如果两次测定结果之差超过0.4%,则另取二份试样再进行测定。如测定结果仍超过0.4%,而前两次测定平均值与后两次测定平均值之差不超过0.4%,则取四次测定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