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出油厂(车间)的消溶措施
来源:环球粮机网发布时间:2015-04-30 11:34:31
浸出油厂(车间)的消溶措施
浸出油厂(车间)的安全、消溶问题,年年讲、月月讲,讲了几十年无数次,可还有个别厂出问题,不能不令人担心。据笔者的多年经验看,消溶首先要向思想进行“消溶”,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消溶”。
1.企业从领导到员工都要遵照国家行业标准
浸出制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BJ04-1991)第61019条:“浸出车间内、溶剂库、粕库、溶剂运输车船等带溶剂的设备、容器、管道等需检修并动用明火时,必须先采取彻底排除物料和溶剂的措施,并确认车间空气和设备内部空气中溶剂蒸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时,经责任厂长在准许动火通知单上签字后并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才能将火源器材带入禁区进行检修。检修工作完毕,及时将火源器材撤离禁区。可移动的含溶剂设备、容器在禁区内清洗合格后,宜移出禁区进行检修。”
对以上条文内容在思想上要重视、理解它,在行动上要不折不扣地、逐句逐条地、毫不马虎地执行它,建立健全“动用明火”申报批准制度,任何人不得有怕麻烦、嗦的无所谓态度,一定要落实在行动上、分解到人头上,记录在案,签字存档。
2.消溶措施
目前,消溶的方法和步骤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各厂根据自己的工艺设备情况和具体条件自行消溶。虽然方法各异、步骤不同,有的用汽有的用水,也有先用汽后用水的。但目的都是一个———使设备、管道及车间内的溶剂含量降到350mg/m3的安全浓度以下。实际情况又怎样呢?
据了解,还有部分厂家对消溶是否彻底,安全是否可靠,用汽、用水量多少为宜,消溶时间多少为不浪费汽等等问题都没有深入研究或重视得不够。笔者认为:消溶消不好不仅是事故隐患的危险问题,也是节约时间、节省用汽、多回收溶剂的经济问题。如何把消溶工作做好,提出以下几点供作参考:
2.1消溶前的准备工作
浸出车间欲动用明火前向企业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同时组织由企业负责人、生产技术、安全保卫及生产车间等有关人员组成消溶领导小组(或常设安全机构),制定消溶操作方案、监督检查、验收方法,指派操作人员具体实施并做好详细记录。
车间操作人员必须做到:消除从进料到出粕干物料系统中的残渣;清出浸出器等混合油系统中(包括泵及管道)的残液,装桶存放于阴凉处;拆下不能经受高温的仪表、流量计等另存保管,露出管口用盲板封死;对电机及操作台加盖塑料布防水浸入;用橡胶蒸汽管接通蒸汽的进水口等待通汽。准备工作需8~16h。
2.2密闭消溶
所谓密闭消溶就是指浸出车间的所有设备在正常的状态下,加接直接蒸汽管向设备内腔通入013~014MPa的蒸汽,利用水蒸汽蒸馏的原理,使设备、容器、管道内的液态溶剂受热汽化随水蒸汽导入冷凝系统进行冷凝回收。所以在此消溶阶段,冷凝回收系统和尾气吸收系统仍同正常生产一样工作,回收的溶剂经室内循环罐流入室外溶剂库。这说明在消溶的同时还可以回收溶剂而减少浪费,从而降低溶耗。对规模在50~200t/d的油厂,一般可回收1~3t溶剂。
密闭消溶的通汽时间随各厂情况和生产原料不同而异,一般在24~30h之间,并用稳定的汽压保持系统内的温度。在通汽4~8h后应当放水检查,观察水中含溶情况,以后每隔4h检查一次,放水要小心,防止水中溶剂流入下水道。设备内的水可以用废水泵泵入蒸煮锅进行蒸煮回收。
实践证明,前12h左右有大量的溶剂被回收,后面的时间内溶剂量回收较少。最后应将分水器、循环罐内的溶剂全部送至室外溶剂库。
2.3敞口消溶
所谓敞口消溶就是将设备和管道解体,同时拆开视镜、人孔、手孔及下部排渣孔等,使设备和管道内的气体可以自由向外排放,第二次向各系统通入蒸汽(或水)进行再消溶。通汽压力为0.2~0.3MPa,时间为24~30h,每隔2h左右放水检查一次,同时要进行死角检查,防止死角阀门阀芯间隙留存溶剂,防止过滤器的残渣和刮板机弯曲段的残渣、残液存在。
密闭消溶时没有通汽的设备如分水器、循环罐等在敞口消溶时全部通入蒸汽进行消溶。
2.4自然挥发消溶
拆除进汽管道,放净设备内部的积渣、积水,特别是底部和死角处更要放净,打开全部人孔和能拆卸的视孔、视镜等,同时打开门窗进行自然通风挥发24h左右。如有尾气风机或其他通风设备也全部打开,让其强制挥发降温8h左右。
2.5消溶验收
消溶后的设备温度降到室温后才能进行验收。验收由安全消溶领导小组委派安全部门人员或直接参加具体验收,对车间内各系统的设备逐个进行严格的安全浓度测定。测定方法依条件而定:先用鼻子对设备内部、底部、死角处进行嗅觉检测,再取样到安全处进行点爆试验测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用QL-6型气敏层析仪和HRB21S混合可燃气防爆测定仪进行测定,设备底部或死角部位更要认真测定。测定合格后,做好记录上报备案,消溶工作方可结束。如测定不合格必须重新通汽加热消溶,再进行测定,直到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