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嘉县加大粮食产销政策扶持 给粮农吃“定心丸”
来源:环球粮机网发布时间:2015-02-09 17:33:11
一是落实春耕备耕工作,鼓励粮食生产。今年我县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继续按稻麦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50元(包括省补部分)的直接补贴。早稻集体育秧补助,由村或粮食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的早稻集体育秧,县财政按实际移栽大田面积,每亩给予80元的补助。早稻种子补助方面,常规早稻种子每公斤补助2元。继续实施订单早稻谷奖励:本县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与村集体签订订单并有分册名单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40元;一般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稻谷奖励20元,每亩最高奖励160元。
二是加大农机购置补助,完善配套设备。购置插秧机及育苗配套设备、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按农机购置金额的20%予以补助;此外今年首次新增了秸秆再生利用机械按农机购置金额的30%也予以补助,同时增加了对秸秆还田每亩给予补助30元。
三是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细化调整奖励。每个涉农镇(街道)至少建立一个示范方,并对示范方奖励进行细化调整。每个示范方面积连片100亩以上,早稻平均亩产450公斤以上、晚稻平均亩产650公斤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达标示范方组织实施单位1万元奖励(其中,平均亩产达900公斤以上的,每个示范方补助3万元;平均亩产达800-900公斤的,每个示范方补助2万元。)。水稻单产位列全县第一的,给予种植户5000元奖励(其中,平均亩产达900公斤以上的,奖励2万元;平均亩产达850-900公斤的,奖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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