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分八章四十条,明确界定何为高标准粮田:是指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内依据国家和省规定标准,并经验收合格,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亩生产能力达到吨粮以上的农田。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四川说:“制定高标准粮田保护条例,目的是集中打造‘田地平整肥沃、灌排设施完善、农机装备齐全、技术集成到位、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态安全’的高标准永久性粮田,凸显河南作为全国粮食核心产区的地位,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条例规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高标准粮田建设投入,鼓励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等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高标准粮田;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王四川还指出,为解决重建设、轻管护这一问题,条例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和专业管护人员等实施的管护体系,并制定高标准粮田设施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和管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更多相关信息,还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环球粮机网:http://www.worldl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