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换标的、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
1、轮出标的物:2013年上海产一级190公斤铁桶定量包装大豆油28吨,存放浦江县城东粮库,酸值0.092(KOH)mg/g,过氧化值0.81mmol/kg,水分及挥发物0.01%,不溶性杂质0.01%,色泽黄<13、红<1.2,气味滋味正常。
2、轮进标的物:2014年产一级190公斤铁桶定量包装大豆油28吨。质量要求:水分及挥发物≤0.05%,酸值≤0.2(KOH)mg/g,过氧化值≤5.0mmol/kg,杂质≤0.05%,色泽黄<20、红<2.0,气味滋味正常,其它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一级大豆油标准GB1535-2003。
二、竞价人条件:
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粮食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本次轮换为轮入、轮出之间的差价竞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轮换根据轮进、轮出的差价确定竞得人,差价最低者竞得,签订合同时,按轮出7000元/吨确定轮出价格,轮入价格则是轮出价格加上差价。本次轮换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10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4年9月3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
3、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盖具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业主本人签字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4年9月10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0571-89015168)
4、2014年9月11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共同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5、合同签订:竞得后携带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得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到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浙江省浦江县人民东路93号)签订采购合同。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服务费)的收取:
1、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竞价1吨粮食交人民币1100元(其中履约保证金1000元/吨,交易服务费预收100元/吨)。竞价人竞得,保证金在购销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冲抵货款(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三天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退还一律为原账号进、出;交纳保证金户名和实际交易人户名必须一致。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购销合同履行的,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本次交易按实际采购(轮入)额的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服务费),与保证金同时收取。
3、缴款方式:个人网上银行转账(信用社除外)、单位网上银行转账、电汇。
地点:金华市婺江西路740号
保证金联系电话:0579-89126510传真:0579-89126512
单位全称:金华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金华市分行江北支行;帐号:33001676743050001254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网上的每一次应价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应仔细核对自己所应得价格,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开始竞价后,在网站报价框中,竞价人即可以输入自己既定的价格按“确认”后进行出价、应价,也可以点击“自动报价”按钮,在最近价的基础上自动按预定的价差幅度为竞价人出价、应价,并选择确认。
3、当竞价人在某一标的物中所竞价格为当前最低价时,交易系统将在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如所竞价格被其他竞价人超过时,则保证金会自动恢复到原有数额。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或保留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粮网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开竞价方式。
7、成交后的货物交割办法:
(1)、轮换时间:轮换出、入库须在竞价竞得之日起,至2014年10月10日前完成;
(2)、轮换地点:浦江县城东粮库。
(3)、轮换方式:先轮出陈油后轮入新油。委托方以标准定量包装计量。
8、成交后的货款结算办法
(1)、轮换费用结算方式:由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与竞得方直接结算;
(2)、轮换费用结算期限:a.轮换前竞得方须向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交纳质量保证金贰万元,先轮出陈油货款押金贰拾万元。B.轮换结束后送金华市粮油质量监测站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三个工作日内凭正式发票结清轮换费用。
9、起拍价及成交价均指完成轮换业务的所有费用,即:新陈一级大豆油差价、轮换费用(含税含发票含运费装卸费等)。
10、其它说明
(1)、标的物验收不合格,由竞得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验收仍不合格,即作为竞得方违约处理,质量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2)、28吨一级大豆油为一个标的物。当轮入、轮出出现数量差时,供需双方按市场行情协商作价(在保证轮入数量前提下,进行补差)
(3)、货物交割结束,由双方同时给对方开具正式发票。
(4)、轮入标的物必须为一级大豆油,不得掺入其他食用油。随货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单。
11、本次竞价接收的粮食质量将严格按公布的质量要求执行,若其中有一项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作换货处理。
12、本次竞价交易工作小组由委托方、受托方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情况作处理与决定。
13、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使用IE浏览器进行操作,不要使用360等其他浏览器。
1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0579-89126510联系人:田建强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电话: 0571-89015168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