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挂输送机安全章程
来源:环球粮机网发布时间:2015-05-20 21:23:28
悬挂输送机安全章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输送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悬挂输送机和积放式悬挂输送机,地面链式输送机,单轨悬挂小车输送机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GB 2893安全色
GB 2894安全标志
GB 4053.1固定式钢直梯
GB 4053.2固定式钢斜梯
GB 4053.3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
GB 4053.4固定式工业钢平台
GB 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查及报废实用规范
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J 23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 设计制造
3.1 悬挂输送机的零部件以及将悬挂输送机固定于建筑物上的构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按规定条件制造、安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时,不得对人员造成危险。
3.2 轨道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2,许用挠度应不大于跨度的1/300。单轨悬挂小车输送机轨道的许用挠度应不大于跨度1/400。
3.3 轨道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 工作翼缘局部变形大家2mm;
b. 工作表面磨损达翼缘厚度的30%。
3.4 牵引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
吊板、吊具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承载小车主要受力件的强度安全系数应不小于5。
3.5 牵引链条的啮合节距增大5%时,链条应报废。
3.6 升降段应由两条钢丝绳或链条提升,其端部应设置缓冲装置。
每根钢丝绳按额定载荷计算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7,链条的安全系数应不小于10。
3.7 升降段提升钢丝绳一个节距中的断丝达到表1数值时应报废;
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表1断丝数按表2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升降段提升链条的啮合节距增大5%时,链条应报废。
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