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种子定量包装现状及对策
来源:环球粮机网发布时间:2015-02-10 13:36:32
近年来,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短斤少两现象时有发生, 净含量不足的问题, 逐渐上升为群众反映的热点、 党和政府关心的焦点、 计量监督工作的难点。
1 农药、 种子定量包装现状
今年, 广西来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农民反映强烈的农药、 种子定量包装净含量不足的问题, 结合 “3 · 15”活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 15 天的农药、 种子定量包装商品市场监督检查。 通过对 90 多家农药、 种子经销单位, 126 个品种的检查,净含量不合格达 81 个, 占64. 3% 。
来宾市农业收入占全市国民收入的 38% - 40% , 农药、 种子需求量大, 据初步统计全市每年需主要农作物(水稻、 玉米、 花生、 黄豆种子 ) (500-600 ) 万公斤, 蔬菜种子(20-30)万公斤, 农药 (450-500 ) 吨, 如不对当前农药、种子定量包装的现状进行整治, 那么每年给农民群众带来的经济损失将不可估量。
2 定量包装净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在检查中发现, 造成农药、 种子定量包装净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生产厂领导不重视计量管理,不按规定配备计量器具, 配备了计量器具的计量设备到期不检定、 不校准, 使计量器具在一些生产厂家形同虚设;二是一些生产厂和经销单位对计量的法制意识淡薄。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含义认识不清, 如蔬菜、 谷类种子包装, 其净含量应是扣除皮重及超标准规定的水分含量,企业在内部抽检中往往忽略水分含量问题, 对超标水分未扣除; 水剂农药包装中往往忽略温度影响等因素。有的经销单位进货时虽称重验收过, 但不知道还要去皮重; 三是有些农资企业, 正处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放松了企业的计量管理,以及受到经济利益驱动和对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不熟悉或理解不正确, 造成故意少装现象; 四是农药、 种子定量包装从业人员没有经过严格培训。 一些操作人员连秤的分度值都分不清、 认不准, 分装工具还是用纸盒或碗作为定量标准器。一些农药、 种子生产企业设备和使用配备不当, 也是当前造成定量包装亏量和分装不均的原因之一。
3 加强定量包装工作的对策
3. 1 切实转变观念, 提高服务意识
3. 1. 1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及时通报信息
一是组织各农药、种子企业从事定量包装的人员、使用和维护计量器具的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宣贯 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深入学习 《计量法》 、 《定量包装商品监督规定》 、 《商品包装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等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器具的检定、 修理方面的知识.二是通过计量监督检查得到大量数据, 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通报当前计量状况的分析结果, 为政府作决策和生产、 经销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效的依据。
3. 1. 2 提供相应的计量技术服务
从提高相应的计量技术服务入手, 分析企业存在的计量问题, 使之配备符合农药、 种子生产企业实际的定量包装工作用计量器具, 建立相应计量技术保证体系。
3. 1. 3 帮助农药、 种子企业制定和完善计量管理制度
一是对各农药、 种子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备案、 建立台帐。二是对计量器具管理实行动态管理, 督促企业做到计量器具使用前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使用过程中必须按周期检定; 对损坏的计量器具要及时报修; 维修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三是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计量抽查, 及时发现定量包装用计量器具的问题, 针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四是组织计量人员培训和考核, 合格者颁发操作员证, 不合格者建议企业调离计量岗位。 五是结合"召回制度"的建立, 帮助企业建立相应的机制, 对净含量不合格的农药、种子产品实施召回, 以免造成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3. 2 严格行政执法, 规范经营行为
计量管理部门针对法制意识淡薄产生的故意少装行为, 采取宣传、 教育和行政处罚并举的原则。 对于屡教不改的予以严厉制裁。做到 “四不放过”, 即对查处的计量违法大案要案的案情没有搞清的不放过; 短斤少两产品的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 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 支持和参与制售短斤少两产品的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受到追究的不放过。
3. 2. 1 一切从实际出发, 标本兼治
确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定量包装净含量不合格, 可以通过召开计量技术分析会, 举办计量不合格企业厂长学习班, 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帮助整改, 督促企业提高计量水平。 对故意减少包装量, 采用短斤少两来减少成本、追求高利润的行为, 给予行政处罚, 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查结果公告。
3. 2. 2 帮助农药、 种子经销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一是建立申报准入制, 强化验货制度.要求大型农药、 种子批发商, 每一批货都自觉地向当地计量检测部门申报,检测合格后方在本行政区域内经销、批发, 在“抓好源头” 之后, 再多一次把关。 并组织农药、 种子经销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提高经销的法制意识。
二是建立追偿制度。 对农药、 种子的计量问题, 不管在哪个环节出现短斤少两行为, 造成经济损失, 都要求其承担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 并一层一层地追究责任, 一查到底。
对经销商在进货时, 明知商品量不够或主动要求厂方故意少装的行为, 采取舆论曝光和行政处罚并举的原则, 使那些一心想靠违法行为来发财的商家失去信誉和市场, 并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从而维护公平、公正、 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 规范经营行为。
3. 3 推动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
针对当前农药、种子生产企业的定量包装实际, 制定出一套监督计划。 对条件成熟企业鼓励其申报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 即申报 “C” 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