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关于做好2018年粮食优质优价收购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粮食局,江苏宿迁国家粮食储备库:
2017年,全市粮食系统主动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试点开展粮食优质优价收购工作。通过出台实施意见,实行分类指导,彰显地区特色,强化目标管理等举措,全市全年共计优质优价收购粮食60多万吨,促进农民增收约5000万元。今年,国家对稻谷托市价格大幅下调,短期可能会对种粮收益和企业效益产生影响。为推进优质粮食工程,保护种粮积极性,促进放心消费和国有粮企转型,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粮食优质优价收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购数量
全年全市优质优价收购粮食70.6万吨。其中,沭阳县20万吨,泗阳县12万吨,泗洪县18万吨,宿豫区12万吨,宿城区8万吨,市储备库0.6万吨。
二、推进措施
(一)突出特色,夯实优质粮源供应基础。结合宿迁特有的气候、土壤及其他种植条件,通过优选品种,优化种植,发展宿迁特色的优质稻米和中强筋小麦。鼓励企业直接参与土地流转,在地理生态条件良好的乡镇建立优质粮源生产基地。推动企业与粮食生产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接机制。与种粮农户、合作社、村组织等主体签订紧密型订单或松散型订单,实行订单种植;为种粮主体提供种子、化肥、贷款、预付定金等,促进优质粮源生产建设。
(二)好粮好价,扎实开展优质粮食收储。突出优质优价对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收购时做到优质品种和普通品种区别对待,实行优质优价收购,发挥市场导向作用;认真抓好订单收购,维护订单严肃性,提高订单履约率;鼓励地方储备粮轮入开展优质优价收购,储存优质品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资金、仓储等方面优势,加强与粮食加工企业等主体的合作,开展代收代储业务,同时提升粮食保鲜储存能力,应用低温储粮、绿色储粮新技术,对优质品种进行分品种、分等级单收、单储,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以销定购,积极拓宽畅通销售渠道。组织辖区企业到粮食主销区,巩固老客户、发展新客户;通过销区布点、网络销售、参加展会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来建立营销渠道;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宿苏粮食产销衔接洽谈会、江苏名特优农产品上海交易会、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粮食产销洽谈活动,在种植、收购前落实销售订单,减少经营风险。
(四)打造品牌,引领优质优价高质开展。充分挖掘泗洪上塘贡米、柳山稻米小镇、沭阳高墟特殊的弱碱土壤、最适宜种植籼稻的纬度等历史、文化、自然优势资源,优选企业组建稻米产业联盟,讲好宿迁大米品牌故事,年内每个县(区)开展“粮油产品专场”推介活动不少于1场,把宿迁粮食品牌推广出去,真正在全国叫响宿迁品牌粮食。重点打造沭阳高墟碱米、泗阳贵嘴大米、泗洪生态粳米、宿豫长粒籼米等一批地方知名粮食品牌,通过品牌打造,推动实现我市粮食产业经济提质增效、农民种粮收入持续提高和满足居民中高端消费需求的良性循环。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目标要具体、措施要实在、时间要明确、任务要分解,并请于4月底前将方案报市粮食局。
(二)服务指导。各地要发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组织优势,为企业提供外出洽谈、内部联系、政策信息、资金贷款、部门协调等服务。对不同订单模式和经营链条进行分类指导,同时,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高合同履约率。
(三)统计数据。统计优质优价收购数量时,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做到全面准确,又尽量减少企业负担。对订单种植收购的,可通过订单合同和收购凭证采集数据;对直接优质优价收购的,可通过高于市场价的收购凭证采集数据;对辖区内某粮食品种收购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的,可通过价格监测、收购进度等报表采集数据。同时,要注意相关文件、活动图片、合同、凭证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
(四)总结经验。各地要定期对辖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也将积极推荐推介供各地借鉴学习,推动全市工作更好开展。同时,要按季度向市局反馈工作进度,请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推进及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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