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纪委积极配合江阳区种粮大户申报工作督查组,开展对辖区种粮大户2016、2017年度水稻和玉米等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全面督查。江阳区农林局牵头,弥陀镇纪委、农业中心相关负责人参与全程督查把关。重点核查申报工作与农民种植基本数据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有套取国家“三农”政策补助资金。
督查组一行8人首先来到中寨村9社毛世均种植水稻和玉米地,实地查看水稻和玉米耕种面积情况,走访周围群众、流转土地农户,再到毛世均家具体了解其租用邻里乡亲无人在家种植的闲置土地。毛世均介绍说:2016年种植水稻18亩,玉米共17亩,收入2.6万元,2017年种植水稻38亩,玉米22.8亩,水稻还未收割完毕,预计能增收6.5万元,说实话,我是怕这些土地荒了、浪费,好心租过来,一是可以让这些土地发挥作用,种出优质水稻,二来可以请邻里乡亲老者老太太些来帮我干点活,帮助他们挣点小菜钱,党的政策好了,能得点补助我当然高兴!
督查组还核查了泸州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北区)生产发展核心区王河村集体种粮基本情况,发现这些种粮大户还没有吃透国家“三农”政策精神,抱以观望状态,该履行流转手续合同的没有办理,从申报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来看,中寨和王河两个村种植面积均大于申报面积,符合申报要求,为了既按政策要求又按农民种植申报面积意愿,镇纪委工作人员当即砍掉不符合申报程序的种植面积约100余亩,按实际申报面积申报,完善相关手续。
最后,督查组一致同意将申报面积上报市农业局,待审批后按政策执行。区督查组和弥陀镇纪委、农业中心工作人员均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把关申报,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指导监督种植全过程,要求种粮大户或集体做好收集购置种子、购置农机、农具、肥料、农药等发票,填报秧苗预制、除草、施肥、管理、收割等人工工资领取表格,积累出售水稻、玉米等收款收据,客观公正控制种植面积,克服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按标准规范、指导2018年种粮大户扩大种植规模,保证种植农民(种植水稻、玉米共计30亩以上称“种粮大户”)完全享受国家种粮大户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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